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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LED是否適用於REACH中對於"成品"的定義

本文来自:6sigma品质网  www.6sq.net     作者:gtopo     点击492原文:http://bbs.6sq.net/viewthread.php?tid=188724
Dear:
     REACH的問題,讓人傷腦筋,請教各位關於LED是否適用REACH中的ARTICLE定義,想聽聽各位的意見。
物品(Article):指在生产过程中具有特定的形状,外观或设计的物体,其设计方案比其化学成分更具有决定其最终使用功能的作用。所以LED是Article.
2楼的回答很不错,物品由一种或多种物质和(或)配制品组成的物体.
想再請問兩位LZ,
如果LED算是REACH中的成品,那公司需要準備哪些事項?
謝謝~

回复 4#gtopo 的帖子

这些问题我也咨询过谱尼 :如果是物品,则主要考虑物品中是否有有意释放的物质,1.有,则要对有意释放的物质进行分析,看是否超过1吨/年的量,而且是否有供应商已经为该用途进行过注册。注册过则不需注册。2.没有,则需要考虑产品中是否包含SVHC(高关注物质)物质,该物质的含量是否大于0.1%,再者,该物质的总量是否≥1吨/年;如果有SVHC且含量大于0.1%及总量大于1吨/年,则需要向欧洲化学品局进行通报。
产品中是否含有SVHC:可以顺着自己的生产链查找,同时可以去谱尼进行检测,谱尼现在已经开展此项业务。
看來大家也認為應該為成品,但也有人提到一個概念,與大家分享一下
成品的思考立足點是要以市場端來考量;若是如此的話,因為LED本身還須與其他配件進行組裝才能發揮其"發光"的功能,況且LED本身並不會直接進入市場,而是透過組裝後才投入市場,故應被歸類為零件;在REACH指令中,僅需提供相關訊息給終端客戶進行申報。
請問各位的想法如何?
最新情資與大家分享:
1.LED應該的確就屬於成品的一種。
2.是否需要註冊:
  根據成品註冊需求的定義~在正常的使用情形下,除了成品的主要功能外,其釋放出之化學品具有附屬功能,如果不是的話,就毋須進行註冊,但是要進行通報。
  以LED為例:雖然會有使用到化學品,但是因在正常使用情形下,LED並不會釋放出化學物質,(即使有釋放出化學物質,但因此化學物質並非是具有預定功能的)所以毋需註冊,僅需要進行通報。
  
以上是最近詢問後所得到的相關資料,但仍有一個問題待釐清,就是"不需要註冊,但要進行通報"的這個訊息,不曉得可以從哪裏(文件)得到作法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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