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冰雨 2006-6-15 09:15
各国WEEE指令的立法及回收现状
[color=Red]WEEE 立法现况[/color]
德国 WEEE 法规架构系由 4 个主要的法条 (Article) 与 5 个附录 (Annex) 所构成,而这 4 个法条包含了「 EEE 架构下的权责」、「贩卖、回收及环境考量 EEE 」、「回归制式规范」及「执行」;而附录则与 EU 2002/96/EC 大致相同。
而德国 WEEE 立法中又以 Article 2 -「贩卖,回收及环境考量处理 EEE 产品」为整体法规之重心,再细分成 5 个 Part 与 15 条款 (Section) ,其整体架构如 图 所示。
[img]http://www.b2bic.com/pics/deguow1.gif[/img]
重要条文说明
而德国 WEEE 立法大致上遵循欧盟 WEEE 指令,仅在「生产者责任」、「回收中心」、「注册」等条款较富有德国政府的执行色彩,以下分别说明之:
生产者责任
1、生产者必须于 2005 年 5 月以前,架构一回收中心 (Joint Centre) ,假若生产者没有履行该项义务,则必须偿还由都市废弃物管理当局针对 WEEE 的收集、分类、及处置的费用。
2、生产者必须向一中央主管机关 (Central Register) 申请注册。
3、生产者必须向 Central Register 提供每年度的保证基金 (guarantee funding) 以确保其有能力回收与妥善处理 WEEE.
4、生产者必需支付 WEEE 产品收集与处置的费用。
5、针对处理于 2005 年 8 月 13 日 以前历史废弃物的费用,需直到 2011 年的 2 月 13 日 ( 第一类 WEEE 系于 2013 年 2 月 13 日 ) ,必须将相关费用公开。
6、针对 2005 年 8 月 13 日 以后于市场上供应的 EEE 产品,必须标示产品回收图样与生产者的名称,以利于未来回收作业之鉴别。
回收中心的责任
1、回收中心必须向中央注册主管机关报备生产者回收 EEE 产品的相关信息与统计资料。
2、回收中心必须将其有注册的生产者及其注册码公开或于网站上揭示。
3、回收中心必须将有注册的生产者名单与相关信息于每年的 7 月 1 日 向联邦环保局 (Federal Environmental Agency, UBA) 提报。
相关信息包括
1、 市面上 EEE 产品的量与种类
2、由生产者自行回收或由都市废弃物管理局 (municipal waste management agencies) 收集到 WEEE 的量与种类
3、由生产者再利用 (reused) 的 WEEE 量与种类
4、由生产者再循环 (recycled) 的 WEEE 量与种类
5、由生产者回收 (recovered) 的 WEEE 量与种类
6、由生产者出口的 WEEE 量
WEEE 回收现况
回收体系
德国有关电机电子物品相关的回收作业,其实已研拟多年,直至 2004 年 2 月 25 日 才确定研订出一个草案,以供所有业者提供意见。目前在网络上只有德文版,但是另外有一份英文的版本 ( 目前只有书面资料 ) 。德国中央政府对于电机电子物品回收的整体概念,是推动成立一个全国统一性的组织 EAR ,所有的电子电机物品生产以及进口业者都可以加入该委会员,目前在网络上有相关英文资料可以提供查询。另外目前进口业者也已经组织一个协会叫作 HDE (Hauptverband des Deutschen Einzelhandels) ,以期望能够有一个统合的力量与政府协商。
整个操作系统的要求下,生产者必须要符合下面三项条件:
1、 必须向 EAR 登记,并且获得一个编号,同时依照规定时间之内提交各种物品销售情况的数据。
2、EAR 根据各家公司不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针对于所有回收的物品 ( 包括历史性的废弃物 ) ,计算其应该分摊的费用。
3、2005 年 8 月 13 日 以后,对于新的废弃物,生产和进口业者必须提供将来回收的财务保证。
目前整个系统非常特别的地方是,各个地方的公共废弃物收集系统将收集的电机电子废弃物通知 EAR ,然后 EAR 再通知生产者,由生产者指定将其转交给不同的回收业者。而所有的废弃物可以分成七大类别进行各种不同的回收。运作起来将是非常复杂,所以目前的相关问题可以归纳为下列几点:
1、生产或者进口厂商,可以指定自己的合约回收业者。
2、由于大公司可能与回收业者比较能够订立合约的优势;因此目前已经有些生产者组合成一些联盟,向回收业者讨论共同订立合约。
3、电机电子物品销售量非常小的公司,将来面对的问题可能比较复杂,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可以解决方案。
4、回收业者也可能组成联合性的组织,与生产和进口厂商讨论签订合约。但是特别需要注意到,德国法律对于联合垄断有非常严格的限制。
因此, EAR 的主要责任有下列几项:
1、接受各个厂商登录,并且将其编号对外公布。
2、掌握各家厂商的市场占有率。
3、保持整个系统运作的公平性。
4、 确认作业过程中间的透明性。
5、监督并且记录整个过程合乎 WEEE 要求。
目前德国整个系统在运作上,遭遇到了中央与地方权力区分的问题。因为如果要求厂商公布市场占有率,依照原来的法律,这将是各邦政府的权力,因此,中央与地方必须要经过协调,获得地方政府的同意才能够将相关的权力转给 EAR 来执行,目前也尚不清楚将来如何厘清相关法律层面的作业问题。另外德国法律因为对于联合垄断管制非常严格,所以依照法律并不准许如同荷兰一样,全国只成立 一 个单一的系统,进行回收的运作。
回收费用
整个德国制度建立的基本精神是一般消费者可以在不收费的原则之下,将废弃的电机电子物品交由公共的收集系统;或是将相关的物品交由零售商收集,零售商应该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 但是在法律面对这一点并未明确的订立 ) 。而零售商也可以在不必付费的情况之下,将其所有的废弃物品交给公共的收集系统。在这个过程中,运送的费用都是由送交的人自己负担。而从公共系统收集之后的相关作业,就是生产者责任的开始,公共收集系统将废弃物依照生产者和进口者的指定之下,所交给回收以及处理业者的费用,将透过 EAR 整体的操作系统,由业者分摊。对于生产不是一般家庭用品的公司,其回收系统亦可以比照加入 EAR 方式进行相关作业;不过比较不同之处系在于:各家厂商必须负责自己过去所产生的历史性废弃物,因此,德国的回收系统系由 EAR 担任监督的角色,而各生产者必须向当地之银行申请财务证明的保证,类似「保证金」的制度,未来将视整体系统运作之支出,进行「多退少补」之动作。
浪子冰雨 2006-6-15 09:17
意大利WEEE立法现况和回收现况
WEEE 立法现况
预计于 2003 年 10 月意大利国会将 WEEE 及 RoHS 指令纳入审议,而该国现有针对 WEEE 之相关法令,系于 1997 年 2 月所实施的 No.22 法令:家庭使用的耐用商品-包括电冰箱、冷冻柜;电视及计算机;洗衣机、洗碗机及空调设备,必须提报最终生命周期给主管认证单位或城市的废弃物管理系统 … 等认证回收中心。
WEEE 回收现况
回收体系
该国环保及工业部 (the Environmentt and Industry Ministers) 为倡导产品制造者、分类者及进口者,针对管理收集、回收、再循环及废弃物的公家及私人体系之间的协议,在该协议讨论之内容将包含:
• 国家网络架构的当地回收中心
• 回收及再循环产品的材料
• 针对不可回收 (non-recoverable) 之废弃物的管理体系
而目前该国的回收体系,正由产品制造商与当地回收业者,讨论成立联盟式的回收组织。
回收费用
基本上,当消费者于购买新产品时,将原有之旧产品废弃时,生产者就必须支付处理该笔废弃物之费用,但若是在没有购买新产品的情况之下,则由最终的使用者支付该笔废弃物之费用。换言之,生产者之责任会发生于消费者购买新产品时,才会对其要求支付该笔费用。
然而针对 2005 年 8 月 13 日 上市后的产品,生产者就必须负起完全回收之责任,这点与欧盟 WEEE 指令的管理概念一致。
浪子冰雨 2006-6-15 09:18
WEEE 立法现况
在法国市政法案第 2224 条规范,当方政府必须收集大型废弃物,因此,也将白色家电与部份大型 WEEE 涵盖于回收范畴之中,而目前法国针对 WEEE 国内立法系由该国之环境部会同数十家生产者、回收业者共同研拟,已于 2004 年初完成初稿,并于 2004 年第三季送交议会审查。
目前法案尚未通过的主因在于生产者必须将产品未来废弃后的回收与相关管理成本明列与产品售价上,这部份与目前法国境内的的竞争条例有发生冲突之虞,因此,该法案可能还需送交法国国家竞争委员会审视,以厘清两者冲突之处;而该国 WEEE 立法大致与欧盟原始指令一致,仅于条文第九条部份进行少部份的修改。
WEEE 回收现况
回收体系
目前法国的回收体系系由以往回收废电池的回收组织 SCRELEC 负责,预计在法国公告相关法令之后, SCRELEC 也会着手承接 WEEE 的回收业务,根据 2002 年 SCRELEC 与法国环境署 (ADEME) 于部份地区的试行计画指出,粗估 WEEE 的回收率大致约为每人年 2.6 公斤 。
回收费用
针对历史废弃物部份,系由目前市场占有率来分担该笔费用之支出,这部份大致与其它国家相同,其余费用之说明尚待该法案正式公告,才会有较明确之信息揭示。
浪子冰雨 2006-6-15 09:18
瑞典于 2004 年 5 月公告 WEEE 国内立法草案,而目前法案位于议会审议阶段,该国预计于 2004 年终之前,可完成该国国内之立法,而目前瑞典针对 WEEE 相关之立法计有下列两项指令:
• 电机电子?品生产者责任法 (The Ordinance on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 废电机电子产品环境友善处理草案 (Draft Regulation on environmentally sound treatment of WEEE)
电机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法
2000 年 4 月发布的电机电子?品生产者责任法,于该法案中针对生产者的定义为:专门从事电机电子?品制造、进口和销售者,而该法的主要内容与管制之项目如下所述:
1、 消费者购买新型的电机电子产品时,生产者应免费回收用户废弃的电机电子产品。
2、 产者应向家庭或相关人士提供产品回收之信息。
3、 生产者应采用环境友善的方式进行废电机电子产品的再使用、回收或处置。
4、 生产者应从有利于健康和环境的角度向专门从事电机电子产品预处理的人员提供相关信息,以利于进行预处理。
5、 生产者应向环保主管单位提供履行本法规义务的信息,以便于环保主管单位监督本法的实施情况。
6、 应向履行电机电子?品处置义务的政府机关提供咨询,以便寻求实施生产者责任制的适当方法。
7、 生产者采用应最先进的技术,把?品的污染降到最低,并尽量选用环境友善之材料。
瑞典电机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法公告之回收项目
类别编号
类别名称
1
Household appliances, tools and garden equipment
2
IT and office equipment
3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4
Television, audio and video equipment
5
Cameras and photo equipment
6
Clocks and watches
7
Games and toys
8
Lighting equipment
9
Medical equipment
10
Laboratory equipment
注明 . 电冰箱与冷藏设备 (refrigerators and freezers) 视为排除条款,该类型的废弃物系由瑞典政府负回收责任,并非由生产者负责。
废电机电子产品环境友善处理草案
瑞典除了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度外,对废电机电子产品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瑞典环境保护局依照瑞典公共清洁法第 25 条 (Section 25) 之规定,于 2001 年 4 月 3 日 发布了「废电机电子产品环境友善处理草案」,该条例要求于 2001 年 7 月开始实施,而其主要内容如下所述:
1、 电机电子产品进行预处理应以环境友善的方式进行。
2、 电机电子产品的处理业者应具有垃圾回收、清除或进一步预处理的许可证。
3、 废电机电子产品预处理公司应通过 ISO9000 或 ISO14000 认证;预处理操作人员应具有能履行其职责的相关技术,其相关培训及工作经历、预处理操作程序均应给予文件化。
4、 关于有害组件部份应从废电机电子产品分离出来。对重量大于 25 克 ,且含有溴化阻燃剂的塑料部件,面积大于 100 平方公分的显示器 ( 包括液晶显示器 ) ,阴极射线管 ( 含有害液体的电容器 ) 等有害电子垃圾应单独分拣、搬运。
5、 对于废电机电子产品中有害之组件应贴上其成分的卷标,存放在管理良好的场所。
6、 对含油的废电机电子产品应采取防溢措施;含有害气体的应采取防止气体散逸措施;含卤素的塑料应采取防火措施。
7、 要求处理厂商针对废电机电子产品的进料量、采用的预处理操作类型、预处理分解出的各种垃圾 ( 回收部件、原料、能源、清除 ) 量及接收设施、年终尚存未经预处理的废电机电子产品量、已预处理量及有害组件量等进行记录。
WEEE 回收现况
回收体系
瑞典采用销售体系和社区回收两个平行的废电机电子产品回收管道,二者互相结合,构成一个有效的回收体系。在经销商销售电机电子?品时,顾客可以免费回收功能相似的废电机电子?品,即通过经销商采用「以旧换新」回收,也可以在指定的收集点收集、回收,然后由生?者负责 ( 或委托他人 ) 运送到预处理厂进行拆解处理。
另一个方式则系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全封闭的容器,收集消费者废弃的电机电子?品,每个垃圾回收点都设有废家电回收箱,丢弃者只能往里放,不能往外拿,以防止废电机电子产品重新流入社会。每 4 ~ 5 个社区设有一个垃圾分选处理站,在此设有专用场地,用来堆放、分类和整理各垃圾回收站送来的废旧家电,然后再送往预处理厂。针对在垃圾车中若发现夹杂废旧家电,将课以重罚,以达到废家电尽可能地回到回收端进行适当之处理。
目前瑞典的回收机构系以 El-Kretsen 公司为主,该公司系由 23 家于电机电子工业协会组成,并已于 289 个瑞典境内的当地政府达成回收计画之签署,而其主要回收之项目几乎已包括 WEEE 指令所规范之 10 大类电子产品。
回收费用
从目前回收情况看,废电机电子设备大部分都系由收集点而来,即基本上以社区回收?主。社区回收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和管理,收集废旧家电所需要的费用现阶段也由地方政府承担。而剩余的废电机电子设备则系由?生该型产品的企业直接送往处理厂的。
而未来在瑞典 WEEE 指令正式生效后,生产者负责组织收集废旧家电并承担所有回收费用,总计包括:从收集点或垃圾分选站开始的回收费、运输费、后勤开销的附加费、收集费、信息费等。
根据相关 El-Kretsen 公司的报告 指出,整体而言回收大型家电运输成本高,每台大型家电约需 9 美元。回收小型家电,运费较低,但拆卸成本高,每台约需 5 ~ 6 美元,该回收系统于 2003 年针对生产者所酌收的处理费用如下 表 所示;
瑞典 El-Kretesen 公司 2003 年回收处理费用简表
回收项目
回收费用 , 瑞典币
回收费用 , 欧元
手机
0.5
0.06
吸尘器
15
1.67
小型家电
85
9.44
32” 电视
240
26.67
根据 EU 2002/96/EC 指令的要求回收量仅?每人每年需达到 4 公斤 ,而瑞典于 2002 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平均每人年约可回收 7.3 公斤 的电子废弃物,由于冰箱、冷藏设备等含有氟氯碳化物的设备,在瑞典境内系再另外统计,而其平均每人年约可回收 2.1 公斤 ,因此,整体实际约可达到每人每年 10 公斤 (7.3+2.1) 的高目标,而回收废电机电子产品所花费的资金约? 2 亿瑞典克朗。
浪子冰雨 2006-6-15 09:19
WEEE 立法现况
英国已于 2004 年 8 月公告该国 WEEE 法案的草案版本,其法规名称为 ”The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Regulations 2004” 除了沿用欧盟原始指令管制 WEEE 之外,更明确地将生产者责任的要求纳入该法规之中,并公告于 2004 年 10 月 29 日 之前,接受各界针对该草案之咨询与建议。
由目前该法案之内容大多符合欧盟 WEEE 原始指令之精神,唯有回收作业事项系考量英国目前回收体系之架构与回收费用之支付,因此,将该法案区分为 13 的部份 (Parts) ,与 WEEE 原始条文 19 条 (Articles) 相互对应;兹将英国 WEEE 法案汇整如下表所示:
英国 WEEE 法案大纲说明
法条
重点
1. 概论 (Gerneral)
---
2.(Application)
说明法规的使用范畴
3. 分开收集 (Separate Collection)
将 WEEE 和其它废弃物分开收集,以确保再生厂有足够之进料。
4. 生产者义务
(Producer's Obligations)
说明生产者的义务
5. 注册 (Registration)
明订注册程序,生产者应于 2005 年 8 月 12 日 以前向州秘书处 (Secertary of State) 提出申请,并于 2007 年 1 月底之前完成注册程序。
6. 财务-私人家用设备 (Financing in Respect of WEEE from private households)
明订生产者支付私人家用电器设备的费用原则,大致上系以 2005 年 8 月 13 日 作为历史废弃物之分界点,由该日起经过注册的生产者由州秘书处分配其支付 WEEE 之回收、处理及最终妥善处置之所有费用。
7. 财务-商用设备 (Financing in Respect of WEEE from Business Users)
明订生产者支付商用电器设备的费用原则,在 2005 年 8 月 13 日 上市后的商品,生产者仍然要负起这部份的回收费用,唯生产者可与商用的使用者订定。
8. 回收 (Recovery)
明订 WEEE 回收规范与目标。
9. 信息 (Information)
明订生产者提供给使用者、回收商及符合回收规范的相关信息。
10. 回收计画 (Compliance Schemes)
说明 WEEE 产品之回收计画
11. 上诉 (Appeals)
明订生产者针对法规有疑义时的上诉程序与相关规范。
12. 执行 (Enforcement)
明订不同行政区域的执行机构权责归属事项。
13. 触犯 (Offences)
明确指出违反或触犯 WEEE 施行法的情况及相关处理罚则。
WEEE 回收现况
回收体系
地方主要的设备将有连结系统,现在有 50 个,到 2005 年会有 85 个加入运作。零售商回收 WEEE 逐一免费协助;再回收时要付费给这些据点,生产者有责任从这些点收集 WEEE ,而目前英国境内较大的回收机构系为 ICER (Industry Council for Electronic Equipment Recycling) ,未来在英国境内 WEEE 施行法通过后,可能会有该组织负责境内 WEEE 之回收作业。
回收费用
在英国的 WEEE 国内施行法中发现针对承担历史废弃物的费用上,与欧盟原始指令较为不同,在英国境内针对历史废弃物分成两个面向讨论:
• 若使用者贩卖新产品与历史废弃物种类相同或具有等同功能之产品时,生产者必须支付该项产品的回收费用;
•若历史废弃物没有功能相同的新产品贩售时,则其回收费用系由使用者支付。
浪子冰雨 2006-6-15 09:19
WEEE 立法现况
荷兰从1991年到1996 年,进行废弃电子产品回收的基本性评估以及试行计画,而该计画系在环境部支持下,结合地方政府 ( 负责回收作业 ) 、生产者、输入者、零售业者 … 等共同所进行。而经过一系列的评估作业后,发展至 1999 年 1 月 1 日 开始推动整个国家的废电机电子物品回收体系,而回收的 WEEE 总计高达 14 类之多;而针对因应欧盟 WEEE 指令之立法,该国也于 2004 年 7 月正式通过国内 WEEE 法规,为目前少数通过国内法的国家之一,而其主要回收项目与回收目标均依照欧盟 WEEE 原始指令,并没有太大之差异,值得一提的是荷兰对于 WEEE 的回收制度建置地非常完善,应为目前欧盟执行 WEEE 回收系统中最具代表性之架构。
WEEE 回收现况
回收体系
荷兰境内针对 WEEE 的回收体系主要系由 NVMP 与 ICT Netherlands 这两大体系负责,而 NVMP 主要收集的项目一共分成四大类,包括:所有冷冻相关设备、电视机、洗衣机、以及其它所有小件的电子电机物品,而 ICT 则负责计算机与打印机等信息产品的回收。
NVMP 系由业者所共同合作组成的回收协调机构,其英文名称为: Dutch Take-back and Recycling System 。该机构系在荷兰政府强力运作之下于 1999 年 1 月 1 日 正式成立。目前该公司大致有三百个会员公司;加上配合其整合性组织团体 ( 即团体会员 ) ,则一共约有 600 多家公司参与该回收体系。该公司董事会有 5 位成员,主要系由大型的电机电子物品进口以及生产厂商所担任;另外由 20 人组织成具有功能性的执行委员会,负责日常业务之推展。目前整体 NVMP 的运作架构,为在荷兰境内一共有 65个 区域回收站,而所有的回收物品送到4家业者所属的 9 个合格工厂,进行拆解以及回收作业。
NVMP 的运作模式目前在欧盟境内应算是最成功也最具代表性;而其对于WEEE 收取的价格也是所有欧洲国家之中最低的NVMP成功的主要因素在于其虽然是全国 唯一的系统(看起来是独占 ) , 但是其乃由所有的业者所共同监督,因此,在信息以与财务的计算上面,都必须做到非常的透明。而被其所监督、协调与付费的单位,包括各个运输业者以及回收业者,基本上并不是属于该组织;因此,在运输与回收的业界,该区块仍然处于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该组织所有的运作体系以及申报系统,全部都由总部来进行控制,目前整个荷兰针对 WEEE 产品的回收比率如下表所示,已经达到每人每年回收4公斤 以上电机电子物品的成果。因此, WEEE 指令之中所要求未来达到4公斤的规定,实际上在荷兰已有可执行的依据。下表荷兰与欧盟对于不同类别电子物品的回收比率:
类别
荷兰目标 (%)
目前达成 (%)
EU 目标 (%)
电冰箱与冷冻机
75
79
75
洗衣机
73
73
75
小型白色用品
75
76
50
电视机
69
76
65
小型棕色用品
63
71
50
回收费用
在荷兰 NVMP 推动的系统,对于「历史性废弃物」由现有厂商付费的过程中间,大致能够获得共识,因此,并没有产生较大之争议。例如新的光驱是用来取代过去的录像带放映机,因此,新的光驱贩卖时所缴交的费用是用来补贴旧的录像机之回收费用,目前大部分的业者也能够接受的运作方式。目前针对比较大型的家电用品,业者所需缴交的费用已经大致固定了。因此,整个荷兰针对电子电机物品的生产者以及进口者,基本上已经是由业者在销售过程中付了一笔固定的费用,也就是所谓的「 pay as you go 」,虽说这笔费用系由生产者缴纳,但由于相关回收之费用均清楚明列产品销售价格上,因此,在 2011 年之前这笔费用还系转嫁至消费者上,然后每年再检讨其相关的费用,以进行必要的调整。
根据 NVMP 的年报指出,该系统的回收率如下 表 所示,而其主要说明如下:
表1999年至2002年 荷兰回收系统收集比率之比较
物品类别
1999
2000
2001
2002
比率 /2001
比率 /2001
基准年 ( 吨数 )
比率 /2001
电冰箱
76
94
20,000<
98
洗衣机
40
83
20,000
102
电视机
64
100
8,600
93
小型的家电用品
NA
58
9,400
120
注 .以 2001 年 为100%
相较于十年前销售的产品数量,其回收率的说明如下:
• 电冰箱与冷冻机在 2001年时 的收集量,大概是之前销售量的95%。
• 而对于洗衣机,相关的比率只有达到30%, 主要是因为在 NVMP 系统外,另外有些其它业者在进行收集作业,因为其材质的回收价值比较高。
• 而针对电视机,相对的回收率大约是93% ;其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外销到东欧各个国家的数量。
• 针对与小型的电器用品,回收率仍然是非常的低。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小型的家庭用品经常被并同一般家庭垃圾丢到垃圾收集箱,而未经过官方的回收管道。
关于回收费用方面,整个荷兰回收系统的经费运作基本精神为:当购买新产品 ,消费者必须负担「可见的费用」 (visible fee)— 也就是回收再生作业所直接衍生的花费。而这些费用系用于零售业收集的费用将转交给生产和进口业者,再转交给 NVMP 供其正常运作。而所有相关经费的运作包括下列各项:
• 付给回收业者。
• 付给地区收集中心的相关运输费用。
• 交给销售业者,由其参与整个系统的费用。
• 用以分摊推动整个系统的管总费用。
• 负担区域中心的运作费用。
• 建立整个财务系统波动的缓冲机制。
因此, NVMP 系统针对 WEEE 的运作费用支出如下表 所示,由表中可发现洗衣机类别的产品其回收费用较低,系由于洗衣机与烘干机含有比较高的金属比率,因此其处理费用可能比较低 ( 回收物质的价值比较高 ) 。而收集与分类的系统费用大约占整体费用的30%;处理费用大约是50-55%,因此整个管总费用大约是占15-20%之间。而针对整体系统所可能衍生的花费, NVMP 将其对 WEEE 于市场的回收价格,制订如下 表所示,旧有的费用是依照1998年 所设定的标准,而且通常的费用大致对于比较大的废弃产品大约每公斤 0.3 欧元;比较小的产品则为每公斤1欧元。在经过第一年的运作之后,发现在财务上已经有些盈余,所以使得后续会有降价的空间。
表NVMP 系统的运作费用 ( 单位:欧元 /kg) :
类别
收集与分类
处理
管总 / 推广
总计
每人收集量 ( 公斤 / 人 )
电冰箱与冷冻机
0.25
0.45
0.16
0.86
1.6
洗衣机与干衣机
0.14
0.06
0.11
0.31
1.3
小型白色物品
0.18
0.22.
0.12
0.52
0.4
电视机
0.19
0.40
0.10
0.69
0.6
小型棕色物品
0.17
0.36
0.10
0.63
0.2
表荷兰回收与再生系统相关运作有个费用 ( 包括无主的废弃物 ) :
类别
旧产品 ( 含税 )
2001 年 7 月 1 日 ;欧元
新产品 ( 含税 )
2001 年 7 月 1 日 ;欧元
电冰箱与冷冻机
18
17
洗衣机与干衣机
9
5
小型白色物品
1-2
0
电视机
12
8
录像机 (VCR,DVD,Video camera)
7
3
Decoder
7
3
小型棕色物品 ( 收音机等 )
1-2
0
Magnetron
7
3
Grill/furnace
7
0
为了使整个系统简单化与透明化,消费者所要负担的费用与厂牌、重量及产品的价格无关;而是跟该产品在系统上的分类相关而已。荷兰所以采取此种在购买时就付费的基本要求,目的是提高回收的比率,同时避免非法弃置,或任意丢弃的问题。而历史性的废弃物或是所谓的「无主废弃物」 ( 生产者已经不存在市场上者 ) ,也可以被有效的回收。对于小型家电或是电子用品的相关回收比率非常不容易计算,主要是因为从经济效益的考量上,这些物品通常与其它的物品进行共同的粉碎或者是机械性的处理,因此其个别的回收比率便非常的难以分别计算。而针对于不同类别废弃物的处理费用,可以进行一些基本的分析,而主要是根据七个不同的系统目前运作的费用进行比较。而因为经济的规模以及组织运作的效率和人口密集度等因素,因此,荷兰目前运作的费用大致比整个欧洲国家平均还要低。
浪子冰雨 2006-6-15 09:20
WEEE & RoHS 立法现况
主旨:西班牙2005.2.25公告第208/2005号皇家法令,已纳入RoHS(皇家法令第3条及附则二)及WEEE之所有规定。
说明:
经洽访西国主管机关环境保护部(Ministerio de Medio Ambiente)废弃物管理科科长Jose Lopez de Velasco告称:
一、西国有关生产者注册业务系由西国工商观光部(Ministerio de Industria, Turismo y Comercio)主管,惟目前仍处制度规划阶段,如何注册及相关流程等具体规定预计于本(94)年9月上旬始可明朗。依前述208/2005号皇家法令所规范之「生产者」系指在西国境内之生产厂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爰仅有在西国生产之厂商应于相关制度确定后向工商观光部办理注册登记,并履行回收义务;至进口货品之回收责任应由西国进口商或经销商负责,我生产厂商无需在西国办理生产者登记。
二、俟西国生产者注册制度公告并开始实施后,市售所有相关产品均需标示生产者注册编号。
三、有关垃圾桶打叉符号标示部分,自2005.8.13起,市售相关产品大于 0.5c m者均需于产品及包装上标示;产品小于 0.5c m者则应于包装、使用说明书、品质保证书中标示。
四、有关回收责任部分,各相关产品之回收责任归属该产品所标示之生产者:亦即办理生产者登记者。
五、回收责任具体履行方式,西国目前仍处规划阶段,可能之方式系:1)西环保部拟定期以5%比例抽样回收垃圾,据以计算命令附则一所列各类别产品所占比例,俾决定各类产业应分摊之责任比例、2)同类产品产业间各业者之责任分摊应依据各业者市场占有率计算、3)进口商办理生产者登记的情况,其应分摊责任或可委由海关于产品进口时责成提拨一定比例之保证金,各产品类别之提拨比例,目前尚无资料提供。
西国业界因应情形,经洽西国金属产业同业公会(CONFEMETAL)表示,西政府认为遵守法令规范系业者义务,故未提供任何补助。至于业界则有联合机制,依据各生产者市占率提拨资金成立废弃物处理中心以执行该等生产者之回收责任。
浪子冰雨 2006-6-15 09:21
WEEE立法现况
比利时由于行政区域的划分,该国针对WEEE之立法也区分为Flanders、Wallonia及Brussels这三个区域,并由各行政区制订相关之WEEE法令,以下针对各行政区之立法作一简要之说明:
Flanders
2003年12月修订Waste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Ordinance,该项法令即在处理WEEE相关事务,而该法案的修正条文已于2004年4月正式通过议会之审查公告;此外,该指令主要规范的WEEE产品计有12大类之多,较欧盟原始指令多出2项,其主要差别系于「电机电子工具」项目又拆分为「园艺工具」与「其它电机电子工具」2大类;「家用电器设备」再细分为「非家用的电器设备」,因此,较原始指令多出2大类管制项目。
在该法规中规范经销商或运输WEEE者必须于每年的7月1日向OVAM (Flemish Environment Agency)报告WEEE的相关信息:
过去12个月(1年份)的回收数量
WEEE用于再使用、回收再用…等用途的去处
而针对生产者与进口者则必须向OVAM申报以下信息:
EEE产品于Flemish市场的量
WEEE的回收数量
处理设施、处理方法及回收合约
WEEE再使用、回收再用或焚化处理的数量
Wallonia
该地区关于WEEE之法案计有「生产者责任的法令」(The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Decree of 2002)与「收集处理法令」,法令中针对产品的回收目标系比照WEEE指令,比较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该法令针对生产者的定义以及WEEE费用上的认定:
生产者的定义:扩及邮购或网络的卖家及挂其品牌的OEM产品。
WEEE费用:私人部份-对于无法辨识出生产者的历史废弃物,由所有生产者依照市场比例去分配。
其它部份-从2005.08.13后生产者要负责市场上的产品。2005.08.13之前市场上没有家庭使用之历史废弃物,其费用的责任将由生产者承担,及如没有最后的使用者也由生产者承担。
给消费者的讯息:在每个贩售点要标注「有责任回收使用过的电子与电器产品」,至2011.08.13为止,零售商、制造商及进口商都要正确的告知购买者新产品的收集、管理、处理及废弃的成本,而这些成本不会高过实际的成本。
信息与报告:在现行议案下,生产者必须向Wallon Waste Agency报告废弃物管理资料,零售商只要提供议会需要的信息。设备报告遵照WEEE指令。对于新类别之设备生产者或进口商必须列出对于再使用及处理可能的回收/处理公司。
Brussels
该地区系沿用Wallonia的条例,而针对回收目标大致比照欧盟WEEE指令,但有些部份以材质来订定回收标准,而将WEEE分类与拆解成小部份。再使用及再循环率方面:含铁材料要达到95%,不含铁材料要达到95%,塑料达到20%。白色产品的再使用及在循环率要达到90%,其它类别的WEEE要达到70%。
WEEE回收现况
回收体系
目前比利时境内针对WEEE的回收业务主要系由Recupel公司负责,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并从2002年1月起开始进行比利时的WEEE收集、处理及再循环等作业,而Recupel又依照其回收产品的属性,将公司划分为6大部门:
Recupel AV:回收影音设备
Recupel BW:回收棕色与白色家电
Recupel SDA:小型家用设备的
Recupel ICT:回收IT与办公设备
Recupel-ET&Garden:回收电子工具包括园艺工具
LightRec:回收照明设备。
回收费用
消费者可以免费地将WEEE废弃到当地政府提供的收集场所(municipal container park),或藉由购买新设备时,交由经销商负责回收,而后续的回收作业责系交由Recupel公司统筹管理。Recupel的基金是透过购买新设备的回收津贴,津贴的等级是根据每年回收的设备的数量及收集、处理及再循环的成本去估算。津贴的传递是从最后的零售商到其供应者,及之后的制造商或进口商交钱给Recupel。会员是免费的,Recupel每个部份的成本是有区别的,例如,ICT设备的费用不会用到影音设备的处理。
根据Recupel公司于200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该年度已回收45,037公吨的WEEE,等同于每人每年4.5kg。回收津贴是要分别印出产品购买价格:包含实际基本回收及再循环的成本,回收津贴范围有包含税额(VAT),例如:电子刮胡刀要1欧元,一台电冰箱或冷冻机要20欧元
浪子冰雨 2006-6-15 09:21
WEEE立法现况
爱尔兰国内的WEEE立法系由环境部、地方政府与Irish Bussiness and Employers Confederation, IBEC组成专门小组负责该项事务,而该专门小组也包含了制造者、零售商,中央与地方政府及EPA等单位,目前所研拟出的法案已于2004年6月送国会审议。
WEEE回收现况
回收体系
爱尔兰境内的回收体系目前系交由地方政府负责,而其主要回收商现在大约有50家,预计至到2005年会有85家加入运作。零售商回收WEEE逐一免费协助;再回收时要付费给这些据点,生产者有责任从这些点收集WEEE。
目前该国环保部正研拟一种垃圾收费架构,让民众减少废弃物,其要求当地主管机构报告即将在2004.10实施的「丢弃者付费」的系统计划,鼓励消费者将WEEE到免费回收的指定收集地点,藉以提升WEEE的收集率。
目前该国环保部在五个城市试办回收WEEE的成果,于试办期间收集率提升至每人每年2.1至3.5kg之间。在EPA的报告里Clean Technology centre at Corl Institute(CTC)指出如要在全国实施,还是要透过零售商回收。CTC也推荐替代的收集方式,例如kerbside collection及one-day collection。
回收费用
爱尔兰境内针对WEEE相关的回收费用之机制大致可分为几个部份讨论:
家用的:生产者须透过自我承诺及财务保证或选择透过收集系统来提供收集资金,对于在爱尔兰的小型市场,加入收集系统可能为较佳之选择。
其它的:如果要购买替代设备生产者要负担其成本,如果没有,最后的使用者须负担处理及废弃的成本,然而,法律将认同使用者与生产者同意替换的承诺。
WEEE历史废弃物:依照生产者的市场占有率分配。
而目前爱尔兰境内并没有统一的回收费用标准,根据报告指出,现阶段针对WEEE的回收系根据各地方政府的回收规模与运作体系,而酌收不同的费用,如下表所示:
爱尔兰境内WEEE回收费用一览表
地方政府
回收产品别
费用, 欧元
Cavan
全部
5 /item
Dun Laoghaire Rathdown
全部
8 /car load
15 /trailer
28 /冰箱
Glaway
全部
8 /item
20 /冰箱
Kerry
白色家电
6 /item
Kildare
全部
158 /公吨
Kikenny
全部
10 /item
Leitrim
白色家电
5 /冰箱
Limerick
白色家电
104 /公吨
20 /冰箱
LimerickCity
白色家电
12 /item
Mayo
全部
5 /item
20 /冰箱
South Dublin
全部
15 /小型item
25 /大型item
Tipperary NR
全部
5 /car load
浪子冰雨 2006-6-15 09:22
WEEE立法现况
奥地利国内WEEE立法已于已于2004年5月中送交议会审理,该废弃物处理责任法草案(Draft Ordinance on Waste Treatment Obligations)将包含WEEE的10类产品、电池、蓄电池、亮光漆、涂料、溶剂、汞的残余物、诊所废弃物与PCB废弃物等。本法主要针对WEEE指令第六条与附件三之内容订定。法令的目标在于最小搜集、处置与存放各种不同类型的废弃物,并且促进材质的封闭循环与提升材质运用效率。另一个法令则涵盖WEEE指令的其它部分,目前仍在讨论谘商中,目前尚未生效,而在奥地利目前执行的废弃物回收法包含:
1991年实施的电灯法(The Lamps Ordinance):回收费转嫁至电灯产品之中;
1995年实施的冷气设备法(The Cooling Equipment Ordinance):要求最终使用者支付回收处理费;
而将来在这两个法令将整并入WEEE法令内,这也会改变原有的收费方式
WEEE回收现况
回收体系
奥地利境内废弃物回收管理系统,系主张生产者可为个别或合组的方式进行;若进口商/零售商选择独自回收,则要提出相关的废弃物递送证明,而这部份的决议仍在讨论中。
中央体系或系统建置会包含:
生产者登记
搜集与市场量登记
一个以上的合作搜集系统于市场上运转
登记控管与目标达成
不属于类别范围的「无主废弃物」也给予资金提供
鉴别撘便车者(free rider)
而目前奥地利国内的回收体系可能会由原来担任收集白色家电的UFH公司扩展其业务范围至整体WEEE上。
回收费用
2005年起消费者可以透过市政回收系统、回收点、回收中心免费回收大型的WEEE,而消费者在购买与废弃商品类似的产品时也可免费于零售商处回收。零售商可以免费将WEEE送至大的市政回收中心,而市政搜集管理废弃物的资金由系由生产者支付。
而针对私人(households)历史性废弃物的资金提供,由生产者依目前市占率计算,而非私人家用设备则在采购新品(旧换新时)归还旧品时,由生产者支付回收处理相关费用,若非购买新品,而仅交回旧品,回收费用由最终使用者支付。
浪子冰雨 2006-6-15 09:22
WEEE立法现况
丹麦于2003年11月,出版了第一版Environment Act草案,而目前草案已于2004年7月开始讨论,直至8月进行公开审议,该草案版预计将有更多修正条例需进行讨论与研商,由于尚待法案将于议会通过,所以预期到2004年底该国WEEE法案将还难以正式通过实施,整体而言,丹麦预计于2005年3月以前可以正式推行该国之WEEE法案;而目前丹麦针对WEEE的回收政策系依据1998年所颁布的废电机电子管理法规(Statutory Order No.1067 of 1998 on the management of waste from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该管理办法主要规范白色家电、视听设备、IT 产品、办公设备及监视设备…等产品,而产品的回收体系系由地方政府统筹,将WEEE适当地分配至合法的回收处理工厂。
WEEE回收现况
回收体系
丹麦的回收体系系由地方政府主导,而目前大约有30多家中小型的合格处理工厂,担任妥善处理WEEE之工作,因此,私人消费者能够转移WEEE到有参与当地收集系统所提供收集设备的零售商及其它供应者,当转移至零售商或供货商的收集点时,这些设备将被认定为私人废弃物,对于有提供证明为私人家庭废弃物者,业者要免费分类WEEE到收集系统,如果没有,零售商将其责任认定为有问题废弃物。
而在回收过程当中,特别将WEEE若有包含NiCd电池或含铅的蓄电池,这些设备在回收作业前必须先行移除,特别是电池中的镉及蓄电池的铅进行妥善的回收,针对废弃电池提出特别之规范,系由于丹麦境内已有完善的电池废弃物法令,因此,新公告的WEEE国内法会尽可能地国内原有法令一致。
回收费用
目前回收WEEE之费用大致可分为私人家用与工业用两大部分,收集家用WEEE的费用是包含在家用废弃物税(Waste Taxex)中,而从工厂来源的WEEE则系由工厂支付该笔款项,而目前每年针对家庭的废弃物税额大约为5.4欧元,虽然现阶段的回收、处理系统费用之支付系由地方政府税收或回收费用而来,但预计将来通过的WEEE法令,会将该笔费用转移至生产者。
浪子冰雨 2006-6-15 09:23
波兰已完成有关欧盟废电机电子回收指令(WEEE)之国内立法,该法案并自本(94)年10月21日起生效。波兰有关欧盟WEEE 指令之国内法律已于本年8月22 日由波兰总统完成签着,并于9月20日公布,并自10月21日起生效。波兰有关欧盟WEEE指令之国内立法情形如下:
波兰有关欧盟WEEE 指令之国内立法情形(驻波兰代表处经济组2005/10/24 updated)
废电机电子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 WEEE )
(一)主管机关:波兰环境部生态政策司
(二)立法进展:波兰将把欧盟WEEE 指令转换为法案(act),纳入国内法律体系,该法案立法进展情形如下:
1、 使立法臻于完善,该项草案已咨询波兰相关公会、工厂、科学研究机构及废弃物处理相关非政府单位。
2、 协调政府各单位之意见,波兰环境部于2004年8月27-30日及10月5-11日举行协调会议。
3、 波兰内阁European Commission(主管欧盟相关事务)于2004年11月16日通过该项草案。
4、 该草案于2004年12月提交波兰内阁会议。
5、 该草案于2005年2月送交波兰众议院审理,并于7月1日通过。
6、 该草案于2005年7月4日送交参议院审理,经参议院三读,于7月29日通过后,送回众议院。
7、 众议院于2005年7月29日将该法案呈请总统签署;8月22日波兰总统完成签着,并于9月20日公布,并自10月21日起生效。
该法案之部分条文生效日期不同,详述如下:
1、 关EEE 制造商注册之条文将自2006年7月1日起生效:EEE制造商注册由环境部环境保护主任检查官主管,所有制造商皆须申请注册,注册费视公司规模大小而定,最高不超过8,000波币(约新台币80,000元)。
2、 回收厂名单之条文将自2006年10月1日起生效:EEE制造商需与回收厂签订废电器电子设备回收处理合约,并由制造商提交回收厂名单予环境部环境保护主任检查官。
3、有关回收目标之条文将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浪子冰雨 2006-6-15 09:24
有关卢森堡就欧盟「废电器电子设备回收指令」(WEEE )之本国最新立法进度,以卢森堡权责单位环境部暨负责废电器及电子设备回收、分类、处理及再利用之非营利组织ECOTREL等2机构如下说明:
1、 权责单位:查卢森堡就欧盟「废电器电子设备回收指令」转换为国内法之权责单位暨负责EEE产品之注册单位为环境部,其相关信息请参阅网址:[url]http://environnement.public.lu/[/url],惟该网页于今(2005)年9月后方增列有关EEE产品注册之相关信息。
2、 联络窗口:联络人Mr. SeRge des Less表示,倘对卢森堡执行WEEE指令之程序与措施有任何疑问,欢迎经由驻欧盟兼比利时代表处经济组接洽或径洽其本人,其联络电话为:352-40-565652-2,电子邮件地址为:serge.less#aev.etat.lu。
3、 法律依据:卢森堡依据欧盟WEEE指令转换为其国内之法律为「The Regulation of 18/01/05」法案,该法案已于2005年1月18日生效。查阅该法案请参阅网址:[url]http://virtualnetwork.[/url] lu/ecotrel/enreglement_18-01-05.pdf。
4、 政府委托:查ECOTREL 系卢森堡之非营利组织,接受卢国环境部长之委托,负责废电器及电子设备回收、分类、处理及再利用。
5、 回收机构:凡生产者(包括进口商及经销商),必须先向卢国环境部申准注册后,再行加入集体回收体系或自行建置回收体系后,始得在卢国行销电器及电子设备产品。
6、 加入对象:依据WEEE 指令第3条定义之规定,生产者包括制造商、进口商、及经销商,是以,凡系依法负有加入集体回收体系之义务者,得加入ECOTREL回收体系。
7、 加入资格:凡欲加入ECOTREL回收体系之生产者(包括进口商及经销商),必须是设籍在卢森堡之公司(Luxembourg-based),始得申请加入。倘外国制造商欲将其EEE产品行销卢森堡,依法应由其在卢森堡之进口商或经销商加入RECUPEL集体回收体系;惟卢森堡进口商可授权1或多家之外国制造商(other foreign companies),申报其在卢国之销售实绩,则该外国制造商亦可加入ECOTREL回收体系。又倘外国制造商(foreign-based)直接将其产品卖给在卢森堡之使用者时,则其地位则与进口者相同,亦得申请加入。至于其它加入细节请依据「Manual for Producers and Importers」办理,该文件请查阅网址:[url]http://www.[/url] virtualnetwork.lu/ecotrel/enmanuelprod.pdf。
8、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系依据官方公告之EEE产品类别收取,个别产品之费用可在ECOTREL网页上查询,请参考网址:[url]http://www.ecotrel.org/servlet/Requestor[/url]。
9、有关ECOTREL集体回收体系英文网址请卓参:[url]http://www.ecotrel.org/servlet/Requestor[/url]。
沧浪之水 2008-7-17 16:51
能将这些资料打包发一份给我吗?谢谢!CECGF@163.COM:lol: :)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