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索赔后的管理措施
我这有一份的索赔管理办法是否合理呢请各位仁兄研讨:客户投诉、索赔处罚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 的: 为使本公司客户投诉、索赔相关之处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开发部、业务部、生管部、品保部、灯具部。
三.权 责:1.品保工程部负责处罚之责任分析与判定。
2.总经办负责处罚金额之核定。
3.总经理负责处罚之审批。
4.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罚之实施。
四.处罚内容:
经济处罚 投诉/索赔点 投诉处罚 索赔处罚担当(索赔金额¥10000以下) 备注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直接主管 公司 责任单位/责任人 直接主管 上一级连带 1.索赔金额在¥10000以上的,由品保部提报初审意见,交总经办专案处理.
2.处罚结论未公布前,由品保部负责将处罚意见知会责任部门最高主管。
3.如果客户索赔系多个部门责任,则按部门承担责任的比例处罚.
4.如对处罚有异议,可由当事人或其主管以《内部联络单》形式,提请总经办再审。
5.由于业务员失误造成客户投诉或索赔,均取消该单业务提成.
6.“直接主管”指课级主管;“上一级”指经理及协理。(业务部直接主管指经理,上一级指协理)
7.如直接责任人、直接主管或上一级主管超出一人,则按人数分别依处罚标准执行。
8.以上经济处罚可与行政处罚相并执行。
生产操作问题 ¥30 ¥10 0 95% 4% 1%
生管部问题 / ¥30 ¥10 87% 10% 2% 1%
开发部问题 / ¥30 ¥10 87% 10% 2% 1%
品保部问题 / ¥30 ¥10 87% 10% 2% 1%
业务部问题 / ¥30 ¥10 87% 10% 2% 1% 谢谢楼主 请给我一份好吗?
jing-wu@star-ch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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